济宁直聘
2023年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日期:2023-10-07 14:30 浏览:242

为优化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年度招聘计划,决定进行专任教师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范围

(一)招聘数量

4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奖、省级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5名、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省级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全省师范类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选手。

2.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4日9:00—10月17日16:00(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的不予接收)。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填写《2023年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专任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连同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公布文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压缩包及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联系电话+岗位名称。发送邮件后电话联系确认报名信息,邮箱、电话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留学回国人员同时上传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报名信息未初审通过的,在2023年10月17日16:00前可以通过邮箱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4日11:00—10月18日16:00

应聘人员初审由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进行。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上传的信息材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通过邮箱回复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对不符合应聘条件或需要考生完善补充的,要及时通过邮箱回复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说明理由。报名期间,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二)现场资格审查

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月2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地点: 济宁市兖州区建设西路100号。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3年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专任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在2023年10月14日之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

6.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7.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8.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毕业院校、专业为准。

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示将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遵从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咨询电话:0537-3481886、17861376072

附件1:2023年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专任教师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报名须知.doc

附件3:2023年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专任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

2023年10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