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直聘
2023济宁曲阜陵城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第三批)
日期:2023-08-10 17:29 浏览:158

按照《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阜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字〔2022〕3号)和《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阜市财政局、曲阜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曲阜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曲人社发〔2022〕6号)文件和上级有关精神,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126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120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以下就业困难群体。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村残疾人;

4、农村45-65周岁大龄人员;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范围。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乡镇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见附件)。

(二)申请人名下无工商营业执照,非法人非股东;非领取职工退休金人员,无在缴职工社保;非企业管理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特困群体救助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

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城镇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0日。

2、报名地点:申请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岗位所在村(社区)报名。

3、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村(社区)、镇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

②《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3份;

③有关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

(二)民主评议

城乡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村(社区)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三)初审公示

1、村(社区)对确定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镇负责对村(社区)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确认无误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审核备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镇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五)协议签订

城乡公益性岗位签订劳务协议,签订劳务协议的期限为3年,协议规定的试用期按岗位要求制定。

城乡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 :0537-4659205

附件:曲阜市陵城镇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第三批招聘岗位表(乡村公益岗)

曲阜市陵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

 

附件: